学院通知

【疫情防控】关于2021年寒假前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10号)浙科防控〔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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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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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员工,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寒假前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近期教学调整安排,1月22学生寒假开始。学生在完成考试等教学安排后,尽早分批有序离校,尽早避开春运高峰。2月27日-3月2日,小和山校区学生分批返校;2月27日-3月1日,安吉校区学生分批返校。

2.教职员工1月29日起进入寒假轮休,假期非必要不进校,确需进校的须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备,离浙须审批,2月26日起根据工作需要返校报到。

3.倡导学生(特别是家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假期留校;留校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执行晨午晚检和请销假制度;各类学生离杭(安吉)须审批,并注明行程信息;离校学生未经审批不得提前返校。

4.各二级学院对离校学生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返校通知,确保学生底数清、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留校学生要落实“一对一”联系;对尚在境外的师生要加强联系和关心。

5.师生员工要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加强个人防护,有密切接触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要及时主动向学校报告。

6.师生员工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非必要不跨省出行,一般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和聚会;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备。

7.师生员工须严格遵守属地管理各项防控要求,积极做表率,特别是严格落实入境人员“14+7+7”健康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返浙日常健康监测措施、高风险地区返浙人员“7+7”健康管理措施等。

8.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凭校园“蓝码”通行,非必要不进入,严格落实“亮码、测温、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校园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须经学校审批。

9.校园加强值班值守,学校党政负责同志每天在岗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10.学校将根据防控形势变化和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发布防控措施,请广大师生予以关注。祝愿全体师生员工度过平安健康、欢乐祥和的寒假和春节!


浙江科技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