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以及举办校内第三十届勤工助学岗位双向选聘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

发布时间:

2020-09-21

浏览次数:

点击:[]次

各用工单位:

为了做好本学期暑假特殊用工勤工助学酬金的发放工作,按时将酬金发放给勤工助学学生,切实保障勤工助学学生的利益,请申报后同意用工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做好暑假工时统计的上报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实际情况,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减少用工单位招聘过程中的中间环节,增加用工、设岗的透明度,体现公平、公开优先录用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本学期仍将通过双向选聘的形式招聘学生。

一、上学期末及暑假工时统计具体安排如下

1.上交材料:

1)暑假《勤工助学工时统计表》(书面、电子);签字(签字章无效)、盖章。

2)《学生勤工助学签到表》或《学生勤工助学考评表》(原稿);

2.材料要求:

1)本次工时统计时间是2020年7月6日至2017年9月17日。

2)《勤工助学工时统计表》中学生的学号和姓名请务必填写正确。

3)因特殊工作需要申请过暑期用工的,并由学生处领导同意报备资助中心的,予以统计发放;若暑假前未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不能上报工时统计。

3.上交材料时间:

各用工单位请务必于9月28日(星期一)下午3点前准时将上述所有材料上报学生处(行政楼218),电子稿发送qgzx@zust.edu.cn(勤工助学服务中心邮箱)。

二、本学期岗位设置

1.岗位设置要求:

各用工部门应重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及来自防疫重点地区等的特殊困难学生,岗位设置和聘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用工部门用工人数不得超过2019年年末工时结算的人数。

2)各用工部门最高用工人数90人。

3)各用工部门贫困生用工比例须达到80%及以上。

4)学校审核通过后10月20日书面回复各用工部门,与学生签订用工协议后方可全面用工。

备注:用工协议书须学生本人签名,协议书由用工单位和学生本人收留存备查。

2.用工安排:考虑到一些用工部门开学工作需要,在符合上述岗位设置条件下,贫困生可提前上岗(9月21日-10月19日)。此期间非贫困生不得上岗,否则相关费用由用工部门自行承担。

3.上交材料:

将续聘和新聘学生的《勤工助学聘用情况汇总表》(书面、电子)(表格可在学工部、学生处网站上下载)一并上交学生处(行政楼218),书面材料须加盖部门印章及领导签字(签字章无效),电子材料请发送到:qgzx@zust.edu.cn(勤工助学服务中心邮箱)。上交日期为10月14日-10月15日。

三、勤工助学岗位双向选聘会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9月25日(星期五) 12:00至13:30。

2.地点:图书馆一楼连廊。

3.对象:小和山校区有意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

4.安排:各用工单位自行准备纸质或海报招聘岗位信息至广场参加招聘会。

四、用工注意事项

各用工部门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勤工助学有关要求,坚持精准帮扶、推进资助育人,做到科学设岗、规范管理。学生勤工助学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防疫工作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相关安全及防控措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070170,行政楼2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