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关于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度德语国家国别与区域研究 “工业技术文化与技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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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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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德语国家国别与区域研究水平,进一步搭建跨学科研究平台,充分发挥高校智库的咨政及服务社会功能,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德语国家国别与区域研究“工业技术文化与技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项目团队可根据自身研究特长,选择相应选题进行申报。在申报时,根据下列选题方向,选取不同研究视角、方法和侧重点:

(一)中德工业文化研究,主要包括德国工业文化及工匠精神研究、中德工业设计文化研究和中德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二)中德技术哲学和工业伦理研究,主要包括德国技术哲学和工业伦理的理论与作用机制研究、德国技术哲学的历史与现状研究、中德现代化进程中的哲学与伦理问题研究;

(三)中德技术教育研究,主要包括德国技术教育本体研究、德国技术教育与技术文化的关系研究、中德技术教育比较研究;

(四)中德工业生态发展与治理研究,主要包括中德工业生态系统研究、产业与科技政策研究、创新管理与数字化治理研究。


三、项目类别和申报限额

(一)德语国家国别与区域研究“工业技术文化与技术教育”专项课题为校级科研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二)原则上,一般项目本次立项不超过3项,重点项目本次立项不超过2项。


四、立项方式和项目经费

德语国家国别与区域研究课题的立项按照“独立审核、学校备案”的方式进行。课题经费在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应用型大学研究院/德语国家研究中心专项研究经费中列支,其中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项,重点项目为20000/项,有关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由中德应用型大学研究院/德语国家研究中心会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拟立项的项目,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顺序依次评审,前一档未获立项的课题,按顺序转入后一档课题的评审。评审结果经科研处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五、申报要求

(一)本次招标面向全校,项目申请人需对中德合作有深刻了解且具备在德语国家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人每次只能选择申报内容中的一项主题进行申报。

(三)申请人应召集不少于3人组成项目团队,鼓励与德语国家方面的外籍人员合作申报,项目组成员须经本人同意并签字。

(四)申请人需确保申请书及有关内容不涉及版权纠纷等问题。对于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经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或其它校内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得申报德语国家国别与区域研究项目;存在各类项目逾期尚未结题的情况,其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德语国家国别与区域研究课题项目;有在研且未结题德语国家国别与区域研究课题的申请人不得申报。


六、申报程序

本通知由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处、中德应用型大学研究院/德语国家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中德应用型大学研究院/德语国家研究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并负责项目立项后过程管理和结题审核。科研处负责项目立项审定。从发布之日起接受项目申报,项目受理截至20211115日止。

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德语国家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于申报期限内将填好的申请书的电子文本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一式二份(A4纸双面印制)由所在二级单位汇总、排序后在截止日前交至行政楼414

在申报期限截止后,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确定课题研究承担人,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七、项目结题要求及其它规定

(一)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除特别说明为“参与”外,均要求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且我校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一成员的同一科研成果,不得在不同项目结题验收时重复使用。项目实施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使用和转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二)原则上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一般为学术论文或咨政报告,一般项目要求至少在核心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在一般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或相关咨政报告获得厅局级肯定性批示一项;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在核心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或在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相关咨政报告获得省部级肯定性批示一项。论文发表和上报咨政报告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科技学院德语国家研究中心资助课题”字样。

(三)项目负责人也可结合项目研究的纵深情况以其它符合要求的形式申请结题,如以著作形式申请结题的需提供著作出版的原稿(需在相关位置注明系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出版合同。后继以省部级项目立项形式申请结题的需以成果要报的形式提交相关材料,成果要报应包含详细的研究报告、后继项目的申报书、立项文件以及与本项目的关联性声明。其它特殊结题形式的认定由结题时的专家组讨论决定。

(四)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具体期限以申报书和专家评审意见为准。经费一次核定,分二期核拨。

(五)获资助者应每年度结束后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提交佐证材料给中德应用型大学研究院。学校将视项目进展情况确定是否核拨下一期经费。

研究计划到期后三个月内进行期满验收考核,获资助者应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并附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核评议后报送中德应用型大学研究院。

(六)本项目为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应用型大学研究院/德语国家研究中心德语国家国别与区域研究专项 。研究院/中心对所资助的各项项目有关成果保留使用权。


联系人:金老师,85070140,电子邮箱:220011@zust.edu.cn


其他未尽事宜,科研处、德语国家研究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处

浙江科技学院德语国家研究中心

20211013

 附件1+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