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关于征集“社科赋能行动”2024年预立项选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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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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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的意见》、社科赋能行动年度推进会等工作要求,推动2024年的“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走深走实,拟先行确定一批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选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及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真”“情”“实”“意”总要求,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社科力量。

二、申报对象

参与省社科联“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的专家(团队)、山区(海岛)县社科联。

三、工作要求

1.高校社科联、省级科研平台、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等应加强“社科赋能行动”的组织动员。社科赋能校地(院地)合作双方应加强需求对接匹配,充实合作内容,鼓励专家团队稳定扎根一地开展长期研究赋能发展。

2.申报人应聚焦推动山区(海岛)县发展的重点领域与重要工作,深入把握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的赋能需求,在开展对接和深入调研基础上,根据自身所能,确定本年度开展赋能研究的选题,努力为破解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难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推动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做好理论总结、提升、推广。

3.山区海岛县(市、区)社科联要加强与有关单位、赋能专家团队的对接,做好征集选题的组织工作。围绕本年确定的县(市、区)年度重点工作,组织谋划、收集汇总好一批选题供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圈选,并落实好研究团队。

4.根据“社科赋能行动”提质增效的要求,以及与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作的需要,本年度另外列出部分选题公开招标(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招标选题方向自拟具体题目申报。山区(海岛)县需要研究但未落实研究团队的选题,应首先由校地(院地)合作单位承接,无合适承接专家团队的,可上报省社科联进行招标或委托专家团队承担。

四、有关安排

1.自本年度起,增列温州市洞头区为“社科赋能行动”对象县。

2.“社科赋能行动”2022年预立项选题未完成、2023年预立项选题尚未正式验收立项的,其负责人不得申报2024年预立项选题(公开招标选题除外)。

3.申报人应填写提交《“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选题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3,可视情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每个负责人限填1项。有具体赋能对接山区(海岛)县的,《选题申报表》由各县(市、区)社科联收集汇总,报本县党政主要领导(至少之一)审定推荐4项(2023年度行动优秀组织县可增加1项)报省社科联。无固定赋能对接山区(海岛)县和研究整体性问题的选题,直接报省社科联组织评审。

4.本次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312日下午2点。列入预立项选题的项目研究期限截止20256月底。成果经验收合格的预立项选题可立项为“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未入选预立项选题、但符合省社科规划应用对策类课题立项标准的社科赋能成果,也可申报专项课题验收。请各二级学院(部)将本部门选题电子文档(附件1、2、3)收齐后统一于3月12日下午2点前发送至sunny201500@163.com,逾期不予以受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省社科联社科赋能工作专班办公室。

社科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卿周子0571-87057499;况落华,0571-81050873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王老师 85070671

科研处

202428

 附件1:2024年“社科赋能行动”部分招标选题.docx.docx

 附件2:“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选题.docx.docx

 附件3:“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选题征集汇总表.docx.docx